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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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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5 自然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调查核实、案情复杂的工伤认定申请,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养老与工伤保险科
基本编码 370714004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00H337071400400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0-531406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2楼204

    投诉电话:0530-516199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窗口名称:就业人才区

    窗口编号:综合窗口10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

    1份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展开】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 《工伤认定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 【展开】
    (二)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

    1份

    根据相关规定,由法定机构出具。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根据相关规定,由法定机构出具 【展开】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 《工伤认定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 【展开】
    (三) 工伤认定申请表

    表格类;

    纸质

    2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填写

    必要

    材料完整,内容清晰准确。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展开】
    (四)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

    1份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由其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进行确认,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由其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进行确认,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 【展开】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 《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由其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进行确认,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因战因公致残残疾退役军人取得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后,有工作单位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无工作单位的按规定申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展开】
    (五)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

    1份

    法定机构出具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医疗机构出具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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