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基本编码 | 37201704701001 | 实施编码 | 1237170078079512243372017047010 |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版本 | 12429.0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李杰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389955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10-13号窗口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受理条件 |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市 直: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黄河路立交桥东侧路南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5号窗口 牡丹区:山东省菏泽市东方红西街999号牡丹区政府公务大厦牡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6号窗口 定陶区: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汉源路2889号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号厅21号窗口 曹 县: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岛路与富民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曹县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之家)二楼社会服务专区J01窗口 成武县: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口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129号窗口 单 县: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舜师路666号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03号窗口 巨野县: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会盟路与麟山路交叉口西50米巨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3号窗口 郓城县: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水浒东路31699号郓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 鄄城县: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259省道与陈王路交叉口西280米鄄城县政务服务中心F区住房公积金窗口 东明县: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曙光路东段2020号东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7号窗口 鲁西新区: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黄河路立交桥东侧路南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12329 0530-5389955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公积金窗口10、12、11、13 窗口名称:公积金窗口 窗口编号:10,12,11,13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 (一) | 不动产权证书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不动产权属机构提供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二) |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同住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展开】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 |
非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三)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展开】 |
文本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四)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
文本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经区县住建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加装电梯业主提供。 【展开】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五) | 身份证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六)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
文本类; |
纸质、电子 |
2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七) | I类银行储蓄卡 |
文本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商业银行部门出具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 (八) | 实际出资费用凭证 |
文本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收费单位开具的发票或收据 |
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
|||
| (九) | 结婚证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民政部门出具 |
非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审核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1 符合提交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审查标准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
受理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申请人提供业务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办理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受理。 0 告知是否受理 审查标准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
| 提取业务回单 | |
| 结果名称 | 提取业务回单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办公厅 |
|---|---|
| 依据名称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办发〔2020〕2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四、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一)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
| 依据名称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办发〔2020〕2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四、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一)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办公厅 |
|---|---|
| 依据名称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办发〔2020〕2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四、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一)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
是否收费:否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 电话 | 0530-5127118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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