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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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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1704701001 实施编码 123717007807951224337201704701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 缴存人符合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并取得相关手续资料。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市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1010号中达地产大厦二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1-12号窗口;开发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10-13号窗口;牡丹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方红西街与点将台路口西南角;鄄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黄河路99号帝景首府小区1号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鄄城管理部1-5号窗口;东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富强路南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明管理部1-6号窗口;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会盟路大泽响水湾商铺1--28号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巨野管理部1-6号窗口;成武: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伯乐大街321号1号楼二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武管理部1-7号窗口;单县:菏泽市单县向阳路东段千山大厦10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县管理部1-8窗口 ;定陶:菏泽市定陶区东丰路东段财政局4楼;郓城:菏泽市郓城县东溪路

    咨询电话:0530-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中达地产商务大厦2楼大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号窗口

    投诉电话:0530-1232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市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1010号中达地产大厦二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1-12号窗口;开发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10-13号窗口;牡丹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方红西街与点将台路口西南角;鄄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黄河路99号帝景首府小区1号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鄄城管理部1-5号窗口;东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富强路南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明管理部1-6号窗口;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会盟路大泽响水湾商铺1--28号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巨野管理部1-6号窗口;成武: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伯乐大街321号1号楼二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武管理部1-7号窗口;单县:菏泽市单县向阳路东段千山大厦10楼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县管理部1-8窗口 ;定陶:菏泽市定陶区东丰路东段财政局4楼;郓城:菏泽市郓城县东溪路

    窗口名称:公积金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10-13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受托人身份证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非必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 4.1.1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
  • 【展开】
    (二) I类银行储蓄卡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商业银行部门出具

    必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 4.4.2 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 【展开】
    (三) 不动产权证书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不动产权属机构提供

    必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 4. 1. 5 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 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交易过户后的不动 书、契税或增值税发票; 3)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 (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 【展开】
    (四)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同住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

    非必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 4.1.1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
  • 【展开】
    (五)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文本类;

    纸质、电子

    2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

    必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一)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研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办法。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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