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 基本编码 | 37201704601201 | 实施编码 | 1237170078079512243372017046012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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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市 直: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黄河路立交桥东侧路南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5号窗口 牡丹区:山东省菏泽市东方红西街999号牡丹区政府公务大厦牡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6号窗口 定陶区: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汉源路2889号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号厅21号窗口 曹 县: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岛路与富民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曹县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之家)二楼社会服务专区J01窗口 成武县: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口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区129号窗口 单 县: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舜师路666号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03号窗口 巨野县: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会盟路与麟山路交叉口西50米巨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3号窗口 郓城县: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水浒东路31699号郓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 鄄城县: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259省道与陈王路交叉口西280米鄄城县政务服务中心F区住房公积金窗口 东明县: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曙光路东段2020号东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7号窗口 鲁西新区: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黄河路立交桥东侧路南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12329 0530-538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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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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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公积金窗口10、12、11、13 窗口名称:公积金窗口 窗口编号:10,12,11,13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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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 (一)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展开】 |
表格类; |
纸质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自行下载填写 |
必要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线上办理业务时,该材料不需要提交。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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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非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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