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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本编码 370217637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618C2370217637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6960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6960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中华东路1369号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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