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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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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单位未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依法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建设单位未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依法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0217230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618C7370217230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16606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16606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珠江路1877号521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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