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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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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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监察局 |
基本编码 | 370217171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618C7370217171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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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166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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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166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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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珠江路1877号521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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