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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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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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
基本编码 | 370217074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618C3370217074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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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902室 咨询电话:0530-538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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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904室 投诉电话:0530-5319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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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902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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