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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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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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 基本编码 | 370217046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618C7370217046000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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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166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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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166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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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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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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