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976D/2022-00111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信访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9 日 |
标 题: | 市信访局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9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市信访局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976D/2022-00111
- 分 类:机关简介
- 发布机构:菏泽市信访局
- 标 题:市信访局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19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9 月 19 日
- 内容概述:市信访局
市信访局
市信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省委、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五)向有关县区(包括市开发区、高新区,下同)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市委、市政府批转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七)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办公电话: | 0530-5310415 | ||
办公地址: | 菏泽市天香路116号 | ||
电子信箱: | hzsxfjbgs@hz.shandong.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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