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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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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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基本编码 | 370209224003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917A737020922400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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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333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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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66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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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公安局八一东路567号三楼310室 受理时间:夏季(5月-9月)工作日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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