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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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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公安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公安局代为行使县级权力(牡丹区)
基本编码 000109145004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917A3000109145004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七条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专区26-3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27028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icity/project/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专区26-32号窗口

    窗口名称:1楼公安专区26-32号窗口

    窗口编号:1楼公安专区26-32号窗口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表格类;

    纸质

    1份

    按部令要求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核发

    必要

    窗口提交

    按部令要求 按部令要求
    (二) 机动车驾驶证

    其他;

    纸质

    1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核发

    必要

    窗口提交

    按部令要求
    (三)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

    纸质

    1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核发

    必要

    窗口提交

    按部令要求
    (四)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展开】

    其他;

    纸质、电子

    1份

    按部令要求

    其他

    有资质的医疗机构

    必要

    窗口提交

    按部令要求 按部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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