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菏泽市公安局代为行使县级权力(牡丹区) |
基本编码 | 00016310800509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917A3000163108005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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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菏泽市鲁西新区八一路567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2-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1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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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菏泽市鲁西新区八一路567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投诉电话:0530-333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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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鲁西新区八一路567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2-5号窗口 窗口名称:公民业务 窗口编号:2-5号窗口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 周六:9:00-11:30, 14:30-17:00 |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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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展开】 |
其他; |
纸质 |
1份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
(二)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展开】 |
其他; |
纸质 |
1份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
(三) |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
其他; |
纸质 |
1份 |
A4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窗口提交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
(四) |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展开】 |
其他; |
纸质 |
1份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
(五) | 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展开】 |
其他; |
纸质 |
1份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
(六) | 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
表格类; |
纸质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受理前台提供制式文件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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