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17004953907755/2022-00181 分  类: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4 年 11 月 15 日
标  题: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索 引 号:123717004953907755/2022-00181
  • 分  类:机关简介
  • 发布机构: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标  题: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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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菏泽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代管。

第三条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地方性公路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编制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参与拟订全市公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参与制定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拟定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及公路桥梁、服务区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投标等前期文件编制及报批工作。

(四)参与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工程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技术支持、运营管理的协调保障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

(五)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工作。编报日常保养等资金使用计划;承担停车区、服务区、公路站和标志标线等服务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

(六)承担全市国省干线路产路权及其相关资产的巡查、登记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档案的保存和利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路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承担涉路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验收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配合执法机构处理违规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公路和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七)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综合统计、路况调查、公路普查、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战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承担公路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建设及抢险保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通行信息发布等工作。

(九)承担国省干线公路的路网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公路行业技术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智慧公路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0-5969700
办公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318号
电子信箱: hzglbgs@163.com
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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