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MB285398X5/2023-11014 分  类: 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起单位
发布机构: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8 月 29 日
标  题: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5 年 08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 索 引 号:11371700MB285398X5/2023-11014
  • 分  类: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起单位
  • 发布机构: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标  题: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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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领域 农产品加工相关情况的检查
联合抽查事项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获证企业
事项类别 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组织层级 省、市、县级
检查部门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发起部门 绿色食品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配合部门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配合部门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抽查事项 发起部门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配合部门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配合部门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省、市、县级
配合部门 县级
配合部门 县级
抽查内容 发起部门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
配合部门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
配合部门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
检查依据 发起部门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7月30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配合部门 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五条
配合部门 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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