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MB285398X5/2023-11016 分  类: 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起单位
发布机构: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8 月 29 日
标  题: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发布日期: 2025 年 08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 索 引 号:11371700MB285398X5/2023-11016
  • 分  类: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起单位
  • 发布机构: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标  题: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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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领域 农产品加工相关情况的检查
联合抽查事项 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检查对象 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事项类别 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组织层级 省、市、县级
检查部门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发起部门 对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配合部门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配合部门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抽查事项 发起部门 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配合部门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配合部门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省、市、县级
配合部门 省、市、县级
配合部门 市、县级
抽查内容 发起部门 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产地环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及设施的检查;投入品管理的检查;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配合部门 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是否规范使用专用标志。
配合部门 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是否规范使用专用标志。
检查依据 发起部门 1.《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配合部门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2.《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配合部门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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