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00MB285398X5/2023-11017 | 分 类: | 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起单位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8 月 29 日 |
| 标 题: |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8 月 29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 索 引 号:11371700MB285398X5/2023-11017
- 分 类: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起单位
- 发布机构: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标 题: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抽查领域 | 种子市场监管 | |
| 联合抽查事项 |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
| 检查对象 |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 |
| 事项类别 | 一般检查事项 | |
| 检查方式 | 现场检查 | |
| 组织层级 | 省、市、县级 | |
| 检查部门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
| 权责清单事项 | 发起部门 |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
| 配合部门 |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 |
| 配合部门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 |
| 抽查事项 | 发起部门 |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 配合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对应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
| 配合部门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
| 实施层级 | 发起部门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省、市、县级 | |
| 配合部门 | 市、县级 | |
| 抽查内容 | 发起部门 | 生产农业植物种子的单位是否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繁育基地选址是否征求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生长期间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核查有无植物检疫证书;核查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核查实物与证书品种、数量等内容是否一致。 |
| 配合部门 |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 |
| 配合部门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 |
| 检查依据 | 发起部门 |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条 3.《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
| 配合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6.《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8.《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9.《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10.《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11.《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 |
| 配合部门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4.《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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