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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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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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 基本编码 | 370290117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398x52370290117000 |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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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50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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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668号菏泽市农业农村局728室 投诉电话:0530-550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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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668号菏泽市农业农村局710室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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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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