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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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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基本编码 370290117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398x52370290117000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505253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668号菏泽市农业农村局728室

    投诉电话:0530-550611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668号菏泽市农业农村局710室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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