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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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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4个工作日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36031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620858337203603100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9525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2009号菏泽市医保服务大厅二楼

    投诉电话:0530-570760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8号窗口

    窗口名称:医保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8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医院收费票据;诊断材料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病历资料。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展开】
    (二) 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提供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个人承诺书 1 份 【展开】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病历资料。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展开】
    (三) 提供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个人承诺书1份 【展开】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容缺后补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病历资料。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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