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2716/2024-14674 | 分 类: | 任务分工与监督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3 月 07 日 |
标 题: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3 月 0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2716/2024-14674
- 分 类:任务分工与监督
- 发布机构: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 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 成文日期:2024 年 03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3 月 07 日
- 内容概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工作任务: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 ||
措施步骤: | 第一季度:1.会同统计部门,加强收入指标检测,积极探索拓宽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渠道。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对农村居民农业生产补助补贴政策,优先兑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好粮食政策性补贴政策,着力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2.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对接度,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3.与县区制定首季度增长目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第一季度目标为7%第二季度:1.会同统计部门,汇总分析第一季度数据,分析各县区全体居民收入水平增速,加强收入指标检测;2.持续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实体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好国家、省出台的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系列政策;3.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确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第三季度:1.会同统计部门,汇总分析2024上半年数据,分析各县区全体居民收入水平增速,加强收入指标检测;2.会同人社部门,支持居民家庭人员充分就业,建立县区就业职能部门与居民家庭一对一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推行用工专员服务,精准实施“一户一策”就业扶持;3落实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返乡入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切实增加居民收入,确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第四季度:1.会同统计部门,对三季度数据加强收入指标检测,分析各县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会同人社部门加强居民家庭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人员每年不少于1次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对接度,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3.鼓励居民家庭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4.给予农村居民实施小麦、玉米以及特色农产品进行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补助。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确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 ||
责任单位: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监督方式: |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一科按季度督导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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