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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机构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调控科
基本编码 370259005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27163370259005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35826

    咨询邮箱地址:hzsljtkk@hz.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大楼3楼303室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0-5310853

    投诉邮箱地址:hzsfgw@hz.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809号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路办公区3楼302室粮食调控科

    受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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