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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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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 行政复议科
基本编码 371012012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78H337101201200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3号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68577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咨询邮箱地址:hzsfjfyk@hz.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投诉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区司法窗口113

    窗口名称:司法窗口

    窗口编号:113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文本类;

    电子

    0份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网上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展开】
    (二) 行政复议申请书(附带申请人签名) 【展开】

    文本类;

    电子

    0份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书写

    必要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展开】
    (三) 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文本类;

    电子

    0份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填写

    非必要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展开】
    (四)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文本类;

    电子

    0份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非必要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展开】
    (五)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

    文本类;

    电子

    0份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等

    必要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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