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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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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申请 切换标准版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申请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120580021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78H337201205800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3号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30-5383322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咨询邮箱地址:hzsfjgzglk@hz.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投诉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3号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窗口名称:公共法律服务

    窗口编号:114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材料 【展开】

    其他;

    纸质

    1份

    通用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县区级公安部门核发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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