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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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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4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司法局
基本编码 000112101000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78H3000112101000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 、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不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专区113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383323

    咨询网址:http://hzsfj.heze.gov.cn/

    咨询邮箱地址:hzsfjzcfgk@hz.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投诉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投诉邮箱地址:hzsfjzcfgk@hz.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专区113号窗口

    窗口名称: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楼综合受理专区113号窗口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户口簿( 限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 4、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展开】

    其他;

    纸质

    1份

    A4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窗口提交

    依据公告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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