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80304U/2022-0592 | 分 类: | 执法情况年报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1 月 25 日 |
标 题: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1 月 25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80304U/2022-0592
- 分 类:执法情况年报
- 发布机构: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 标 题: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成文日期:2022 年 01 月 25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1 月 25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1年,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公共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管理领域专业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安排部署,严格、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有力保障了城市良好运行。
一、总体情况
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3件,结案117件(2020年立案查处未结案的案件4件)。其中,违法建设立案3件,结案7件,罚款7件;市容秩序类立案75件,结案75件,罚款75件;市政设施类立案9件,结案9件,罚款9件;环境卫生类立案25件,结案25件,罚款25件;公用事业类立案1件,结案1件,罚款1件。
被行政诉讼1件,败诉0件;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纠错0件。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局政策法规科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今年将1名遴选的公务员充实到局政策法规科工作;同时,进一步充实城管执法支队法制机构力量,支队机关法规科达到3名同志,投诉受理科达到4名同志,7个执法大队均明确了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和专职法制人员。
(二)认真做好执法证件办理、颁发工作
2021年内完成127名同志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7名同志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工作。截至目前,全局共有160名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件。2021年10月19日,在局机关第四会议室举行了新版行政执法证颁发仪式。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规范城管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等,规范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等;同时,所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名称、依据、时限、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执法信息内容全部进行公示。
2.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通过文字、图片、影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留印,有迹可循。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按照2人一部的标准,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将执法过程中的文字、图片、影像记录等形成案卷材料,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落实《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范围、审理程序、法治审核要求。二是落实《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会商制度》,凡个人罚款2000元以上、单位罚款2万元以上的执法案件,全部经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是坚持层级审核原则,局设立政策法规科、支队设立法规科,局、支队、各执法大队分别配备了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严格执行“大队初审、支队二审、局政策法规科三审”的法制审核体系。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陈海朋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强制)权力网上运行。所有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已经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5.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行“721”工作法,坚持服务为先,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即: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符合法定程序。
(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市民群众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实施。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8月19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局三楼多媒体会议室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局机关全体人员通过集中观看PPT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12月3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并在局机关三楼设置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牌、在局机关一楼电子屏持续播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标语,营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市城管局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覆盖率达到了100%、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内容均已全部学习完毕。二是认真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扎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其中,12月2日,在市城管局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宪法进机关主题党日活动。12月3日下午3时,在市城管局第四会议室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宣誓现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庄重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在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桂荣的领誓下,行政执法人员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三是加强《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认真梳理《行政处罚法》新旧对比,制作PPT课件、印发学习册页,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够了解、掌握《行政处罚法》修订后的内容和变化,确保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其中,6月29日-30日,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举办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培训班,特邀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允谦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培训。自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之日起,持续在局办公场所电子屏播放“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标语,进行深入宣传,营造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浓厚氛围。四是认真做好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采取多种形式重点抓好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我市出台的《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菏泽市供热条例》《菏泽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菏泽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5月份,结合今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印发专门通知,重点围绕公共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培训活动。
(五)加强执法案卷管理,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为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做好执法文书使用与管理及执法案卷的制作工作,2017年,我局印发了《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2021年,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深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执法案例,局政策法规科、支队法规科负责同志,对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文书制作与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由支队组织法规科、投诉受理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各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中队业务骨干,组织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年度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理时限、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评讲学习,并印发了优秀执法案卷作为模板,按照一般执法流程逐条详细讲解,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切实提升一线人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因城市管理领域的工作面比较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实践中我们容易对理论学习产生懈怠的心理,在定期常态化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等制度方面坚持的还不够好,没有形成法治教育培训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工作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强。实际工作中,我们在普法宣传方面存在着宣传形式稍显单一、宣传对象重点不够突出、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活动未实现常态化、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却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等一些问题,普法宣传工作做的还不是很到位,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通读《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登陆菏泽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方式,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工作。
(二)进一步配套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对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再制定出台一批法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城管建设”制度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深入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依托市委党校城市管理局分校,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全局干部学法、遵法、用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法治化的城管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深入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