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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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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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
基本编码 | 370217335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80304U7370217335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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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7156768 咨询网址:http://hzcg.hez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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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北路689号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8室 投诉电话:0530-7156806 投诉网址:http://hzcg.hez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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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开发区人民北路689号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1室 受理时间: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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