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头部
山东省菏泽市
X
未妥善保存、移送监控化学品相关记录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未妥善保存、移送监控化学品相关记录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基本编码 370207010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3074K7370207010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109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16353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办公大楼523室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5月—9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申报材料

    暂无

    指南分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