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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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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8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0225304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3066Q3370225304000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78803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1088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北外环路应急管理局5001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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