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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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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8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25303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3066Q3370225303000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78803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1088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泰山路5001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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