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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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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15工作日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15工作日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05049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079K3372005049001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 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休学、复学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91089 0530-516865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4号窗口

    窗口名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14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申请材料 【展开】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请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展开】

    必要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申请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第一款:“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对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七条第一款:“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第十八条第一款:“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条:“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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