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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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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32010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721952370232010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53590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53590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北路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5楼508房间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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