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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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基本编码 | 370211801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263B3370211801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1.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暂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暂无 | ||
处罚适用种类 | 警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管理相对人 | 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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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388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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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88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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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长江路799号菏泽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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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立案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 未规定 赵莎莎、王静 菏泽市民政局 执法人员 菏泽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 予以立案或不予立案 审查标准
(一)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的; (二)属于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范围;(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
调查取证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调查和收集证据,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报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 未规定 赵莎莎、王静 菏泽市民政局 执法人员 菏泽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 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定处罚意见 审查标准
全面、客观、公正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未规定 赵莎莎、王静 菏泽市民政局 执法人员 菏泽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 送达,听取陈述、申辩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组织听证 审查标准
可通过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送达文书应有送达回证;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 -
行政处罚决定 4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经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并集体讨论,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未规定 赵莎莎、王静、管理机关负责人 菏泽市民政局 执法人员、管理机关负责人 菏泽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审查标准
有关机关认为应当撤销 -
执行 5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未规定 赵莎莎、王静、属地人民法院 菏泽市民政局、属地人民法院 执法人员 菏泽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属地人民法院 当事人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审查标准
未规定 -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其他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行政法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地址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南角 |
电话 | 0530-5127120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撤销登记会提前通知被处罚对象吗?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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