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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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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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基本编码 | 370211801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263B3370211801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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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388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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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88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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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长江路799号菏泽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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