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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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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重点保护水域内采取人工投饵性鱼类网箱、网围等方式从事渔业养殖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在重点保护水域内采取人工投饵性鱼类网箱、网围等方式从事渔业养殖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基本编码 37021609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2821B7370216092000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菏泽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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