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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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 基本编码 | 3702152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4894A3370215202000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事项版本 | 2.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暂无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暂无 | ||
| 处罚适用种类 | 警告 罚款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 行政管理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 |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 受理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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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5899978 |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32478 |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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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无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无 无 樊遵田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科长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无 审查标准
无 -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 处罚决定书 | |
| 结果名称 | 处罚决定书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
| 【行政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2014年11月国务院令第656号发布,2019年3月国务院710令修订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是否收费:否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 |
|---|---|
| 地址 | 菏泽市黄河立交政务服务大厅旁 |
| 电话 | 0530-5127118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 | 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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