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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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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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 基本编码 | 3702152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4894A3370215202000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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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589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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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32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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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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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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