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000105115003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616488300010511500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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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27163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咨询邮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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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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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01-106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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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在全国教师资格信息系统报名时按网站提示要求填写学历信息、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系统提示核验通过的不需交本项材料,否则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和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材料提交方式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执行)。 【展开】 |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学历是否有效以国家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 【展开】 | ||||||
(二) |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其他 |
申请人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持体检表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展开】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提交方式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执行 【展开】 | 体检合格,符合体检标准的各项要求。 【展开】 | |||
(三) |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颁发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提交方式要求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执行 【展开】 | 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 |||||
(四) | 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或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材料提交方式要求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执行 【展开】 | 户主页、索引页及个人信息页清晰,户籍为认定机构所在市(县、市、区)户籍。居住证申领地为认定机构所在市(县、市、区),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展开】 | ||||||
(五) | 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在全国教师资格信息系统报名时按网站提示要求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上传证书照片,系统提示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交本项材料,否则应提交本人普通话证书(材料提交方式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执行) 【展开】 | 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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