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478677F/2023-07243 分  类: 菏泽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菏泽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 年 05 月 19 日
标  题: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居民户口簿 发布日期: 2023 年 05 月 1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居民户口簿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677F/2023-07243
  • 分  类:菏泽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菏泽市财政局
  • 标  题: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居民户口簿
  • 成文日期:2023 年 05 月 19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5 月 19 日
  • 内容概述: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居民户口簿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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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公安部门
项目名称: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居民户口簿
资金管理方式: 缴入地方国库
执收部门(单位): 公安部门
征收对象: 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需重办户籍管理证件的个人
征收标准: 对居民新立户(包括分户另立户、迁入新立户)等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的,免收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的,每本10元;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的,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备注: 菏泽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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