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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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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4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机构 优抚褒扬纪念科
基本编码 37072400200301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1618D337072400200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农村户籍和无工作单位城镇户籍的退伍军人; (二)有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 (三)《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退伍证》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内容的记载; (四)因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导致部分劳动能力损失,明显影响本人生产生活。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华英北路1378号服务大厅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07225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菏泽市华英北路1378号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312室

    投诉电话:0530-507228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华英北路1378号服务大厅4号窗口

    窗口名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01-106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身份证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必要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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