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5629/2023-00481 | 分 类: | 典型案例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3 月 20 日 |
标 题: | 【办理破产】“菏”法护企:东明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座谈会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3 月 20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办理破产】“菏”法护企:东明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座谈会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5629/2023-00481
- 分 类:典型案例
- 发布机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标 题:【办理破产】“菏”法护企:东明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座谈会
- 成文日期:2023 年 03 月 20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3 月 20 日
- 内容概述:【办理破产】“菏”法护企:东明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座谈会
【办理破产】“菏”法护企:东明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座谈会
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16日上午,东明法院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座谈会。东明法院厉红军、郭增相法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两位法官介绍了当前东明法院受理的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结合企业常见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普法讲解。在听取企业代表就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后,两位法官现场进行了解答。
据悉,东明法院已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将每月第四个星期的星期四确定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通过面对面,与企业代表就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法律事项、法院的裁判规则及与相关法律规范的解读等方面进行交流。
近年来,东明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审理了一批涉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东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合力为企业绿色发展解疑释惑、解难纾困,为企业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