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478191J/2022-18388 分  类: 音频解读
发布机构: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 年 03 月 28 日
标  题: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2 年 03 月 2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191J/2022-18388
  • 分  类:音频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3 月 28 日
  • 标  题: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 年 03 月 28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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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自2005年以来已组织评选17届,从历年参评情况看,全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数量逐年递增,科技成果水平不断提高,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二、评奖情况

菏泽市科学技术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共评出“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2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三、作用效益

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了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为推动“科教兴菏”战略顺利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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