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191J/2022-18388 | 分 类: | 音频解读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3 月 28 日 |
标 题: |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3 月 2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191J/2022-18388
- 分 类:音频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3 月 28 日
- 标 题: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 年 03 月 28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效力状态:有效

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自2005年以来已组织评选17届,从历年参评情况看,全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数量逐年递增,科技成果水平不断提高,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菏泽市科学技术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共评出“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2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了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为推动“科教兴菏”战略顺利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