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478191J/2022-20041 分  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 年 11 月 14 日
标  题: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年 11 月 14 日
文  号: 菏政办发〔2016〕42号
内容概述: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191J/2022-20041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 年 11 月 14 日
  • 标  题: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 年 11 月 14 日
  • 文  号:菏政办发〔2016〕42号
  • 内容概述: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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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6〕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立完整的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 到“人员全覆盖” 过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登记范围
  菏泽市户籍全部人员和非菏泽户籍在当地参保的人员。
  二、 登记内容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状态、单位类型、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手机、现参保情况等。
  三、 实施方法
  通过数据整合、数据比对、区分录入、入户调查、数据整理和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市户籍人员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非菏泽户籍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整合、比对、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整合。各级政府把在本地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以身份证为唯一标识码整合,清除“一人多号” 、“多库并存”问题,真正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数据库。
  (二)数据整理。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基础上统一整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和城镇职工社保数据库,通过比对完善,形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库。
  (三)数据比对。将我市社会保险已参保数据库上传到省,由省统一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与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库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异地交换库进行比对,区分“公安户籍和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都有记录,公安户籍无记录但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有记录、公安户籍有记录但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无记录”三种情况,对有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已参保人员,直接确认登记,建立我市户籍参保人员数据库,市外人员参保数据库。对我市户籍未参保人员,建立未参保人员登记信息数据库。
  (四)确定入户调查对象。将未参保人员登记信息数据库确定为入户核对登记调查对象,按公安户籍情况分别明确到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家庭户。
  (五)入户核对登记调查。各县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打印需核对调查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由村(居)委会入户登记员携带并附参保宣传材料,逐户逐人核对调查完成,报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六)核对信息登记入库。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信息录入员将核对完成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相关信息直接录入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七)总结评估。就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形成的各类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参保登记工作做出整体评估,对参保登记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11月20日前)。通过数据整合和整理,健全全市社保数据库,成立各级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加强工作协调,抓好工作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1日-2017年2月底)。根据省里数据库比对确定的入户调查对象,由县区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对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完善、补录、修改和上传,基本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3月)。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梳理,查缺补漏,完善提高。
  五、任务分工
  (一)市人社部门。指导县区完成当地社保信息的整合、比对工作;上传数据到省,由省里实施全市户籍信息与社保信息的比对整理;完成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建设;负责对县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县区搞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整理、核对和上传工作;搞好全市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全市户籍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和死亡人员相关信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在校学生相关信息;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相关信息;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经费保障;文广新部门负责协调做好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协调室外公益广告的发布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移动媒体的广告发布。
  (三)各县区。负责当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政策宣传和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当地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当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整理和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工商、质监、文广新、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人社部门作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工作推进需要,及时给予支持。各县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民参保登记“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在信息共享、经费保障和涉及此项工作的具体问题上及时给予全力配合。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工作分工,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全民参保登记,全员共同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深入基层宣讲等措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结合具体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在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要对本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闫剑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孟凡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有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周铁伦(市财政局局长)
      朱继法(市公安局政委)
      李士三(市民政局局长)
      陈宝华(市教育局局长)
      张 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朱 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桂荣(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庆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 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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