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科技局政务访谈(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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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时间:
2023-12-18
上线单位:
菏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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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菏泽又有一项新政策出台了,它与我们每个科技工作者息息相关。这项政策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作用,菏泽市政府决定,出台《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对为我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给予奖励。

哪些单位部门可以申请此奖励呢?我来告诉你(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三)国家、省驻菏单位;(四)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五)一名以上具备资格的同行专家单独或共同提名。具备资格的提名专家包括:中国两院院士、菏泽市重大科技贡献奖(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获得者和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首位完成人; (六)我市主导产业链主企业的企业家和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家提名。

对外地科学技术人员与我市合作的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由我市实施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提名。

若您需要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提交 《菏泽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一)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 (含专利说明、产品标准、原始记录、数据、图片等);(二)有关部门做的检测报告、验收报告、鉴定报告;(三)查新检索报告;(四)成果应用说明、效益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提名单位对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完成单位进行公示

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推动“科教兴菏”战略顺利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如果您还有一些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菏泽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530-5191600

好的,今天的解读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