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屏幕前的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走进菏泽日报直播间,收看《政策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石新莹。近日,我们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即《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这一政策不仅涵盖了新建商品房,还扩展至保障性住房,旨在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广大职工的购房压力。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管理科的殷菲同志,为我们深入解读这一惠民政策。殷菲同志,您好!
【殷菲 】您好,主持人,很高兴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这项重要的政策内容。
【主持人】感谢您的到来,我们了解到,群众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反响热烈,您能详细为我们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方式吗?
【殷菲 】当然可以。这项政策正是为了响应广大市民的实际住房需求而制定的。具体来说,缴存人在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时,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流程上,缴存人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出具一份确认书。随后,缴存人凭此确认书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手续。一旦网签完成,公积金中心便会将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直接划转至房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主持人】非常清晰,感谢您的详细解答。我还注意到,本次政策还涉及到了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您能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吗?
【殷菲 】当然。自2024年9月12日起,我市居民在购买保障性住房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为了鼓励这一购房方式,我们特别将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15%,同时,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均参照新建商品房或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主持人】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另外,我还了解到本次政策还优化了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您能为我们详细解读一下吗?
【殷菲 】好的。这次优化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我们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具体来说,缴存人在购买首套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近一年内已经提取的租房提取金额,可以与当前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是其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近一年内已提取的租房金额之和的20倍。这一调整无疑将进一步提升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灵活性和覆盖面。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的详细解读。我还注意到,本次政策还特别关注了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对他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也进行了优化调整。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吗?
【殷菲 】当然可以。对于高层次人才,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首先,对于持有“山东惠才卡”或“牡丹惠才卡”的“两卡”人才,其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若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20万元;若仅单方缴存,则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其次,对于具有“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若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若仅单方缴存,则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后,对于无房且租住我市住房的“两卡”人才,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未经备案的,每年按最高24000元的上限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措施旨在更好地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主持人】非常感谢殷菲同志今天为我们带来的详细解读和精彩分享。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深刻感受到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支持职工购房、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所做出的积极努力。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怀,也为我们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金融服务。在此,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些政策红利,合理规划自己的住房需求,实现更加美好的居住梦想。再次感谢殷菲同志的参与,也感谢各位观众朋友的收看。我们下期《政策访谈》再见!
【殷菲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