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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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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水务局 承办机构 城市供排水科
基本编码 370217289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291XN3370217289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6169009

    咨询邮箱地址:hzcsgps@126.co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616900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开发区湘江路899号城市供排水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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