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在河道、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在河道、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水务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水务局发展规划科、河湖管理科、农村水利科 |
基本编码 | 370219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291XN3370219002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6169156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6169156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开发区湘江路899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
申报材料
暂无
指南分享